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公布学校各年级放暑假时间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和科技局、安康高新区教体和文旅局、恒口示范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

暑假将至,为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实际,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有意义假期。现就做好我市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中小学放暑假时间

全市高三、初三毕业年级分别在高考、中考结束后毕业离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原则上于年7月10日放暑假;初中七、八年级于年7月15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7月24日放暑假。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时间执行。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各县区参照放假时间结合实际,在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控和保证完成全学年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放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常态化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体系统疫情防控信息直报系统要求,切实将暑期师生健康状况每日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要教育引导师生和学生家长做好假期防护,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和旅游。要做好暑期学校疫情防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杜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做好校园定期消杀工作。

三、切实抓好师生安全教育

各县区要督促指导各学校组织好暑假师生离校休业式,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家长告知放假、收假时间及暑期安全事项,提醒、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子女暑期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各学校(各教体单位)要加强假期校舍安全监测,对地处地质灾害隐患(滑坡险段)的学校要坚持24小时监控,发现险情立即处置。落实好校园在建工地的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好各类招生、考试及培训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学校、教体单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财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临近放假前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师生防溺水、防道路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胡蜂、防山洪泥石流、防火灾、防电信和网络诈骗、防邪教、防毒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通过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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