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华商报-二三里报道了市民安康市汉滨区果园路对摆摊设点商贩收取摊位费一事。
(点击图片查看往期文章)17日上午,汉滨区新城办回复称,要求收费秦巴商贸总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前期刻制带有行政字样的印章,并加强对企业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对此,汉滨区城市管理部门则表示,果园路属于二类街区,不属于背街小巷,新城办在此街区收费,并未与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针对收费问题,新城办在汉滨区网信办的回复中称,通过调查核实,网络上反映的收费人员为秦巴商贸总公司下属西坝市场工作人员,在开展果园便民过渡市场日常管理过程中收取的市场清扫保洁及管理费用,收取费用为1元、2元、4元不等,主要用于企业聘用人员的工资补贴。
通过了解,自年安康市启动“双创”工作以来,本着“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经市、区双创办现场调研,确定在一些巷道两侧设立便民过渡市场,并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适当收取经营者清扫保洁与管理费用(为体现便民市场便民特点,对于老弱病残经营者可免于收取费用、对自产自销经营者象征性收取卫生保洁费、对长期相对固定经营户参照专业市场收费标准收取保洁与管理费用)用于弥补市场聘用人员的工资不足,确保便民市场日常管理有序,果园便民过渡市场就是当时设立的(市、区双创办设立有标识牌),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辖区办事处统筹安排落实日常管理与保洁工作,新城办结合辖区便民市场的实际情况,将近10个便民市场交由有管理条件的社区和企业进行管理。市民所反映的印章为当时双创期间按照辖区区域刻制的,一直使用至今。
目前,新城街道办将要求秦巴商贸总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前期刻制带有行政字样的印章,并加强对企业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据了解,按照管理职能,果园路摆摊设点的管理方为汉滨区城管局,17日,城管局一位知情人介绍说,按照汉滨区的划分,一类街区禁止摆摊设点,二类街区控制摆摊设点,三类街区为背街小巷,可以适当放宽摆摊设点行为,而果园路则属于二类街区,今年10月份,自从新城办以背街小巷管理办公室的名义向果园路摊贩收取管理费后,他们就不再对该区域进行管理。
“既然新城办在此收费,相应的管理工作就由他们来做。”该知情人表示,在果园路改造之前,城市管理部门已经花费了大量精力管理果园路的摊贩,如今,新城办一收费,增加了管理难度。即使新城办以后不再对该区域收费,商贩仍然会理解为这个区域可以摆摊设点,给城市管理部门留下难题。
华商报记者张建全
-优质